把孩子未來交給“我”

為孩子設立信託,提供持續的保障也越來越被廣泛應用,就連日常播出的電視劇中都屢屢出現。電視劇《人民的名義》中高小琴瞭解自己和妹妹有可能朝不保夕、沒辦法照顧孩子,所以提前為孩子打算,為她和妹妹的兩個孩子存了2億港幣信託基金。拋開財產合法性不提,單從她為孩子設立信託來說,還是非常有規劃意識的。同樣的,電視劇《人間至味是清歡》中林月讓唐小剛為丁滿意準備一份信託基金,以保證他能在美國完成學業。說來說去都是為了孩子。

 

 

現實中香港著名藝人肥肥去世時,以她最疼愛的女兒作為受益人,留下的數千萬港元遺產成立信託。種種現象顯示信託在協助我們解決成年及未成年子女的生活、教育以及成長中所需等問題方面,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。它不僅僅能預防因家庭變故、發生意外、以及債務的出現而影響子女的生活,特別是經濟需求,更能持續保障子女在不缺錢的環境下順利成長。

信託可以決定資產何時、何地、以怎樣的方式來分配給單個或數個受益人,你有幾個孩子,每個孩子的教育、保障都可以用信託的方式進行。


 

陳先生, 50歲, 與前妻育有一女, 現任妻子比他年輕15歲, 婚後2年育有一子, 不久兩人因感情不和,決定離婚, 經法院判決,撫養權歸女方, 由男方支付贍養費.

 

  • 女方想要一次性收取贍養費,不想如乞丐一樣找男方要錢
  • 女方擔心男方再婚後以各種理由拒絕按時支付贍養費
  • 男方不想一次性支付贍養費,擔心支付後會被拒絕探視孩子
  • 男方擔心女方再婚,贍養費被用於它處,從而影響到自己孩子的生活

 

經商議,男方決定以孩子為受益人,用1000萬為其設立信託,通過信託對贍養費的支付方式、時間、條件等進行詳細的約定,既解決了男女雙方針對贍養費支付的問題,又可以讓孩子得到長久的保障.同時還清楚的隔離了男女雙方的債務,達至雙方最滿意的結果.


當然撫養子女的信託既適用婚生子女,也適用於非婚生子女、異地寄養和身後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安排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》(以下簡稱《婚姻法》)第21條、第25條、第26條及第27條,法律意義上的“子女”主要包含四類: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繼子女和養子女。香港《未成年人監護條例》就已婚和未婚父母子女可獲得的經濟給養提供了清晰的解釋,並確認所有兒童在法律上一視同仁,兒童的待遇不會因父母的婚姻狀況而有差距.實踐中非婚生子女的問題確實存在爭議,也經常受到歧視,在家族信託中關於非婚生子女的設置必須更為謹慎,妥善處理這一問題,才能實現家族財富的管理和傳承,從而達到保護非婚生子女合法權益、協調家族關係的效果。